关于2017年度自治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相关事宜的公告
根据《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5号),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每年累计应不少于90学时,其中,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总学时的三分之二。结合我区实际,现就2017年度自治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公需科目课程设置
(一)必修课程(附件1)。专业技术人员每年继续教育公需课学习时间为30学时,学习内容需从必修课程中选取。完成30学时后参加在线考试,考试合格者可自行打印合格证书。
(二)选修课程(附件2)。选修课程供专业技术人员免费学习,可结合自身实际,自行选修。选修课程学习不计学时。
二、收费标准
根据《关于调整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收费标准的通知》(新计价费〔2004〕518号),2017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收费标准如下:
(一)初级:40元/年(含5次考试机会);
(二)中级:55元/年(含5次考试机会);
(三)高级:70元/年(含5次考试机会)。
(注:学习人员5次考试仍未通过者,需再缴纳10元补考费,重新获取5次考试机会。)
三、重要提示
(一)2017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收费,按照自治区财政部门相关规定,直接上缴国库的非税收入不予退库,请广大专业技术人员仔细核对相关缴费信息后再确认缴费。
(二)为优化服务,我们配备了专门的网站服务人员,如遇困难和问题请随时与我们联系,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网址:www.xjrsjxjy.com(新疆继续教育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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