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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林业科学院简介
作者:新疆林业科学院 来源: 访问数:46831 时间:2023-03-20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林业科学院(简称自治区林科院)成立于1955年,是新疆唯一的自治区级林草科研专业机构,2004年获批为中国林科院新疆分院。现有6个专业研究部门——治沙研究所、森林生态与园林绿化研究所、经济林研究所、自然保护地与野生动植物研究所、资源信息研究所、林草资源研究中心;拥有国家林草局和自治区重点实验室3个,国家林草种质资源设施保存库新疆分库1个;在南北疆建有2个林木(果)试验基地;建有7个国家陆地生态系统定位观测研究站和3个自治区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成立有新疆林科院技术转移机构、新疆林科院司法鉴定所。
      自治区林科院学科体系囊括了从基础林业科学到林业相关专业应用技术等多个学科领域,主要开展荒漠化防治、造林治沙、经济林、防护林、森林资源保护、水土保持、湿地保护、森林经理、护林防火、自然保护地建设、有害生物防控、野生动植物保护、遗传育种、园林绿化、林草数字化、信息化等20多个专业学科,全力支撑新疆林草事业高质量发展。
      自治区林科院高度重视人才培养和引进,实行以人才为核心的发展战略,不断加强人才队伍培养和建设,建立了完善的人才培训、科研经费和奖励制度,打造创新平台,为人才的创新创业提供了充分的保障。现有在职人员200人,是由众多优秀的资深林业专家和高水平的科研人员组成的,全院目前拥有在职专业技术人员145人,取得正高级职称12人,副高级职称43人。历年来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13人,获自治区“科技进步突出贡献奖”专家3人,荣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和劳动模范6人,形成了一支具有高技能、高素质、高效率的学术团队。
      “十四五”期间,自治区林科院在自治区党委、政府和主管部门的坚强领导下,紧紧围绕新疆工作总目标,聚焦生态建设与林业发展重大科技需求,全面履行机构职责,科技创新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全院共承担各类科研项目300余项,取得重要科技成果20余项,获得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10余项,其中获得自治区(兵团)科技进步一等奖4项;发表学术论文308篇,其中SCI/EI收录44篇;授权各类专利142项,获得植物新品种13项,软件著作权188项,制定标准24项,良种审认定14项,著作36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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