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林业局组织对我院林业公益性科研专项财务进行专项检查
作者:院计财处 刘宗慧 来源:新疆林业科学院 访问数:18685 时间:2013-09-25

受国家林业局委托,由华东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院蔡旺良处长、国际竹藤中心高级会计师王英、中国林科院沙林中心会计师海鹭三人组成的检查组,于2013922日至23日,对我院“天山云杉种群结构与虾遗传多样性研究”、“香梨等新疆特色林果产业支撑技术研究”及“高酸海棠品种(系)的选育及丰产栽培技术研究”三个林业公益性科研项目的财务执行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

为做好这次林业公益性科研专项财务检查工作,院计财处按照有关要求,做了充分的准备。组织财务人员和课题负责人,形成了自查报告,归类整理汇集了项目财务检查验收资料及财务决算等。检查组在检查中,对这些财务信息资料进行了认真的详查,并指出:通过查阅三个项目的会计资料及与课题组、有关会计人员的座谈,从总体上看,新疆林业科学院能够重视行业专项经费管理,建立了相关科技经费管理制度,能够按照项目(课题)组织会计核算,经费开支审批完备,会计基础工作扎实,在科研、财务、行政等方面为课题执行提供了全面的保障。同时,检查组也针对课题在预算执行中材料费、劳务费、测试费控制不严,约束力有待强化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改进意见和建议。

通过这次检查,进一步规范了我院林业公益性科研专项管理,特别是对我院财务标准化、制度化建设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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